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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急诊抢救发票及明细清单。
二、急诊病历或急诊疾病诊断证明书,病重、病危告知书,死亡证明书、急诊抢救记录等病情资料,加盖医院业务章。
三、情况说明:病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、单位、发病和诊治情况、未在该院住院的缘由、转院情况,医院急诊科盖章,单位人事科盖章。
四、身份证复印件和病人建设银行储蓄卡复印件(医保卡也可以)。
五、每周一的工作时间,由单位医保专管员到省医保局前台申请报销急诊抢救费用。
六、限核报住院前三天之内的急诊抢救费用。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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