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您的当前位置: 首页   >   通知公告   >   正文

关于补充医保报销的通知

发布人:发布日期:2013-12-12点击量:

今年全校教职工(含离退休人员)补充医保续签完成, 凡于916日以后住院,需报销补充医保医药费的教职工,请到离退休处办公室办理。所需材料见离退休处网站“下载专区”查询。

离退休处

201312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