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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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通知

发布人:发布日期:2013-01-03点击量:

学校补充医疗保险已续保,请2012年9月16日以后住院的教职工,将补充医保需要的相关材料交到学校离退休处二楼综合办公室,地点:离退休老年活动中心(林科大桥头涉外学院食堂旁)

离退休处

2012年12月29日

附: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流程

(一)准备好报销必备材料:

1、住院发票(原件);

2、省直医保结算清单(原件);

3、疾病诊断书(需盖公章);

4、出院小结(原件);

5、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;

6、本人任意银行的活期存折复印件,如是银行卡复印件,需提供开户行名称。

(二)到离退休处按要求登记信息、校验材料。

(三)每周与保险机构办理一次理赔手续。

(四)理赔款一律打入委托人银行折(卡)里。

(五)注意事项:

1、报销材料不齐全一律不予登记受理;

2、工作人员不得在办公室以外接受委托人的报销材料。

(六)联系电话:长沙 85623330;株洲 28703439